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1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1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为: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1个)
眉县金渠镇经开区保障房一号楼2单元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1个)
眉县金渠镇经开区保障房一号楼(除2单元)
眉县除中风险区外为低风险区。
请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风险区调整后有关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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