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经销企业,广大农户及合作经济组织: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向绿色、高端的转型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通知》陕农发〔2022〕99号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农机经销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国三”升级“国四”的衔接工作,请广大农户及合作经济组织,了解新政策,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不断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我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眉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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