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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3年第3号)

来源:眉县宣传 发布时间:2023-01-21 20:10

当前,正值新春佳节,返乡人员增加,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的风险和挑战增大。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保护好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有序流动。春节期间,提倡网络拜年、视频探视。广大居民朋友尽量不前往疫情高流行地区探亲、旅游。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相关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老人、小孩、孕产妇和有慢性病等重点人群,应尽量减少外出。

二、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居民朋友要随时掌握个人健康状况,继续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防护措施,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特别是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做好途中自我防护,居家期间尽量减少与老年人接触,减少聚餐,避免交叉感染。

三、减少聚集活动。村组(社区)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社火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商场、超市定期开展公共区域消毒通风,重点时段合理分流,减少人员聚集。广大居民朋友尽可能减少聚餐聚会、走亲访友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新办、白事简办”,就餐实行分餐制,避免疫情传播扩散。

四、服务重点人群。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合并基础病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老年人,以及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上门服务,或到就近医疗机构就医。

五、合理有序就医。当前新冠病毒感染者多为上呼吸道感染,如无明显症状,可居家观察;如症状较轻,居家自我隔离治疗;如症状较为明显,及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如病情较重,根据首诊医生诊疗情况,可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六、提供便捷服务。医疗机构要做好健康咨询热线服务,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新冠病毒感染者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向医疗机构公布的主治医师或家庭签约医生寻求健康监测、居家治疗、用药指导、就医流程、转诊治疗等咨询服务。

七、规范药品使用。广大居民朋友应广泛使用国家、省市及县内医疗机构推广的中药处方,对症购买使用解热、止咳、镇痛类等相关治疗药品,无需过度购药备药,更不必跟风“囤药”。

八、加强场所防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要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减少人员接触,防范疫情发生。

九、加快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止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引发重症、病亡的有效手段。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应尽快就近接种疫苗。各接种点应组建流动接种小分队,为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开展上门接种服务。

十、注重健康监测。新冠病毒感染康复期应保持平和心态,循序渐进运动,避免过度劳累和熬夜加班,规律作息,合理膳食,保证充足睡眠,防止病情反复。

十一、做好爱国卫生运动。以家庭为单位,做好房前屋后的卫生整洁,清除病毒、细菌滋生地,确保干净、卫生过春节。

走出风寒料峭,必是春暖花开。不管您是否感染过新冠病毒,都请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维护好个人和亲友的身体健康,让我们共同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最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春快乐、平安健康、阖家幸福。


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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