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对我单位宝鸡市眉县远门河水库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可点击百度网盘地址https://pan.baidu.com/s/1Sm5xt21N5u61DqWHH2q8hg(提取码:7mct),查阅《宝鸡市眉县远门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2.可前往报告书编制单位查阅《宝鸡市眉县远门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具体以报告书中的评价范围为准)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登录该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填写、提交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眉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宝鸡市眉县首善镇首善街325号
联系电话:0917-5545005
电子邮箱:jianjun0312@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3月6日起至3月16日止。
特此公告!
眉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
承办:眉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