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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前公示

来源:眉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16: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结合2023年省市会计监督工作要求,选定6家行政、企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总体目标

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保障财税政策有效落实,维护财经纪律,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1.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

2.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确保有效揭示风险隐患,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3.执行财经纪律情况检查。

三、被检查单位名单(共6户)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眉县文化和旅游局

眉县交警大队

眉县第二小学

眉县自来水公司


眉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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