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城市公馆小区的相关利害人:
宝鸡市宝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华东城市公馆项目位于张载路与安阳街交汇处,东临宝鸡华东商贸有限公司、南临安阳街、西临张载路、北临宝鸡华东商贸有限公司,用地面积:4613.77平方米。2023年9月25日该公司申请华东城市公馆规划条件核实,在核实过程中发现计容面积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面积638.67平方米,导致容积率、建筑密度增大,绿地率减少。2023年7月28日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验收结论合格。2023年10月26日眉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站对该项目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且函告我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后的仿真草皮绿地面积1430.78㎡,绿地率31%,容积率3.64,建筑密度36%,机动车位164辆(其中:地上52辆、地下112辆)。超建部分对自身及周边规划影响不大,因项目业主已入住,为妥善解决小区业主不动产登记问题,经研究拟同意在建设单位补交相关税费后,为项目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现将以上处理意见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至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眉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0917-5543037。
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5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
承办:眉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