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清障施救服务企业:
为加强我县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管理,现将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宝鸡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发改收费发〔2023〕6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以前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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