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及《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宝鸡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的通知>》(宝发改收费发〔2024〕13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眉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建立我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善并更新公布。
二、未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价格等,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附件:眉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pdf
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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