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宝市河长办函〔2023〕20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眉县霸王河流进行了健康评价建档工作,评价报告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现将霸王河健康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如下:
眉县水利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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