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宝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宝秦岭委〔2024〕3号),我县拟对省秦岭办暗访反馈问题涉及营头镇1个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公示日起10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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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秦岭办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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