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龙诉陕西众城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来源:眉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2-04 15:00
陕西众城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李兴龙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一案(眉劳人仲案字〔2026〕第14号,)应诉开庭通知书经直送、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时间,请及时前来领取开庭通知书副本,如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4日上午9时在眉县综治中心117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17-5545630
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