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县首善、横渠、汤峪、金渠、齐镇等地遭受多次强风灾害,设施果业破坏严重,为减少果园损失,确保受灾果园得到基本恢复、生产稳定。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做好洪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自主申报原则,符合申报条件(10亩规模以上的实施主体)的设施农业主体向县果业技术中心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受灾情况现场核查确定13家合作社(名单已公示)享受补助。享受补助合作社完成灾后修补,县农业农村局、县果业技术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完成项目验收,现将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业防灾减灾-洪涝风暴)18万元拟补助详情予以公告。
请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2日-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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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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