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公布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因建设单位未依法拨付人工费引发施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案
建设单位:宝鸡市三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26071270243X,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汤峪口中心大道中段路南,法定代表人:任义涛。
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财方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分包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B0QH8T3P,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1702室,法定代表人:彭义民。
2026年2月12日,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眉县太白山尚境温泉度假康养公寓2#、3#、4#楼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由于建设单位宝鸡市三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将人工费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导致陕西财方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78名劳动者工资5246565.76元。眉县人社局依法向宝鸡市三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眉县人社局依法向陕西财方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2026年7月14日,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宝鸡市三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2026年7月30日,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陕西财方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就宝鸡市三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财方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行政诉讼期满后,依法向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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