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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来源:眉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9-24 08:49

〔2026〕第7号

金海华(眉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太白西岸·D区工程已完工,现申请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根据《宝鸡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宝政发〔2017〕2号)文件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23日。

请广大劳动者对该工程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如对工资支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如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投诉的,将按规定办理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工程名称

太白西岸·D区1#-3#、5#-10#、12#、13#、15#、17#、18#、20#、22#、23#、26#、

S-1#-S-5#楼项目

建设单位

金海华(眉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眉县汤峪镇太白三路东延伸线南侧汤峪二路东侧

开工日期

2020.5

完工日期

2024.5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917-5543513,0917-5542867

地址:眉县市民中心二楼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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