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眉太高速MTTJ-2标段临时用地位于眉县营头镇营头村,批准临时用地面积2公顷,主要用于项目弃渣场地。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眉太高速MTTJ-2标段项目经理部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我局于2026年10月12日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和专家组组成验收组,会同项目所在地营头镇对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眉太高速MTTJ-2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验收。经勘查核实,验收组认为该临时用地已复垦到位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917-5542137
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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