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公告(刘金龙)
编号:(2022)第013号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刘金龙遗失坐落于眉县汤峪口宝安路疗养院住宅楼1幢1402室不动产权证书1本,证书编号:陕(2021)眉县不动产权第0004523号,建筑面积:74.99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证公告。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公告单位: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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