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第024号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眉县电力局遗失坐落位于眉县横渠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眉国有(1991)第110874号;汤峪镇小法仪街道国有土地使用权:眉国有(1990)第91717号;首善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眉国有(1990)第0295号;首善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眉国有(1990)第0070号;汤峪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眉国有(1991)第101765号;马家镇老街道国有土地使用权:眉国有(1990)第2100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证公告。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联系电话:0917-5546422 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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