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正公告(杨德兴)
编号:(2023)第019号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杨德兴,遗失坐落位于眉县首善镇平阳街五道巷经委集资统建3号楼产权证1本,原房产证号:眉县房权证首善镇字第001282号;建筑面积:62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正公告。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地址:眉县平阳街东段农业大厦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公告单位: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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