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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公示(刘景鸿)

来源: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3 14:29

继承(受遗赠)公示(刘景鸿)

编号:(2023)第024号


宝鸡市眉县首善镇美阳街西段集锦小区1号楼3109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朱拉先、刘景鸿。刘景鸿于2012年11月死亡。现朱拉先、刘林、刘冰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60天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

地址:眉县平阳街东段农业大厦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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