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027号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县支行与义务人王向栋遗失坐落于眉县首善街办美阳街泰旭花园5幢4单元不动产证明1本,证书编号:陕(2019)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24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证公告。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证明补办手续。
地 址:眉县平阳街东段农业大厦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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