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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公示(刘霁宇)

来源: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9-26 14:25


编号:(2023)第044号

宝鸡市眉县眉县滨河新区锦华湖滨国际6号楼2单元1702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刘霁宇、彭娇。刘霁宇于2022年4月16日死亡。现配偶彭娇、女儿刘欣玥持相关材料(公证书(2023)陕宝眉证民字第142号、(2023)陕宝眉证民字第143号)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

地址:眉县首善街办平阳街西沿段城投大厦B座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9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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