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公示(王景武)
编号:(2024)第010号
宝鸡市眉县首善镇景贤路石头河4号住宅楼4222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王景武、王君娥,王景武于2021年3月去世。现配偶王君娥、女儿王荣丽持相关材料(继承公证书2023)陕宝眉证民字第172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2023)陕宝眉证民字第171号)、公证书(2023)陕宝眉证民字第173号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
地址:眉县平阳街西段沿伸段城投大厦B座一楼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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