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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公示(高森林)

来源: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27 11:09

编号:(2024)第057号

高森林、张重阳购买位于宝鸡市眉县首善镇安阳街盛和佳苑一期一号楼二单元5层502室不动产,眉经售字【2013】第124号。高森林于2020年11月3日死亡。现张重阳、高勇、高雪丽持继承公证书(2021)陕宝眉证民字第143号等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

地址:眉县首善街办平阳街西段城投大厦B座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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