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04号
依据陕西省眉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陕0326破2-4号执行裁定书(2018)陕0326破2-4号法律文书要求,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将眉县五坳猕猴桃专业合作社位于眉县国家级(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区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眉国用(2014)第015号)转移至买受人名下。因无法收回眉国用(2014)第015号不动产权证书,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公告注销作废。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手续。
地址:眉县首善街办平阳街西沿段城投大厦B座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0917-5546422 0917-5541145
公告单位: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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