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0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4 年 10 月 10 日之前)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眉县首善街办平阳街西沿段城投大厦B座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0917-5546422 0917-5541145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用途 |
土地面积(㎡) |
房产面积(㎡) |
备注 |
眉县横渠镇古城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眉县横渠镇古城村 |
工业用地 |
2600㎡ |
0 |
|
眉县横渠镇古城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眉县横渠镇古城村 |
工业用地 |
5100㎡ |
0 |
公告单位: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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