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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证公告(王玲)

来源: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4 10:05

编号:(2024)第107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王玲,遗失坐落位于眉县首善镇凤泉路北段路东产权证1本,原不动产证号:眉国用(2007)第054号;土地面积:180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原为商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证公告。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地址:眉县平阳街西段城投大厦B座一楼

联系电话:0917-5546422  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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