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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公示(孙海存)

来源: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17 11:13

编号:(2024)第126

宝鸡市眉县首善镇景贤路花园小区12号楼3306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朱芝香、孙海存孙海存202317日死亡、现配偶朱芝香、儿子孙可持相关材料(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家庭亲属关系证明、去世证明、不动产具结书,放弃继承权申明书、现场查验证明询问表)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

地址:眉县平阳街西城投大厦B座一楼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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