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063号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志民,遗失坐落位于眉县槐芽镇农贸街西侧土地证及地上房产各1本,土地证号:眉国用(1991)字第081628号,宗地面积122.5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0402016号,建筑面积202.14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遗失补证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眉县平阳街西段城投大厦B座一楼
联系电话:0917-5541145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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