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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第0093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眉县红河谷避暑山庄有限公司)

来源: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6-16 09:37

编号:(2025)第009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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