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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测评要点之农贸市场篇

来源: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20 09:38

一、信息公示和健康教育

1.在入口处或显要位置公示农贸市场功能区分布图、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等信息。

2.在醒目位置设立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治和应急救护知识等内容。每2个月更换一期内容,并注明年度期数、更换单位和更换日期。

3.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浓厚,在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

4.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保持无烟味、无烟头、无烟具、无人吸烟,吸烟有人劝阻。

二、农贸市场管理

1.功能分区。(1)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分区标志清晰,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统一规范,可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2)批发市场严格划分交易区、仓储区和综合服务区,做到功能分区明确、设施配套齐全,场内地面硬化、干净整洁,交易厅(棚)标识醒目,禁止出现住宿、交易和仓储不分现象。(3)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

2.硬件设施。(1)市场内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柜台,商品摆放整齐、干净,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现象。(2)直接入口食品、半成品有清洁卫生的外罩或覆盖物。鲜活水产品交易配备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桶等设施。(3)环卫设施齐全,给水、排水设施完善,垃圾站设置符合要求。

3.食品安全。(1)严格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2)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入场经营者建档、市场巡查、信息公布等食品安全责任义务,严禁票证不全、来源不明的食品入市,过期、变质食品及时清理。(3)批发市场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结合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不同品类的食品特点,建立完善溯源工作体系。(4)通过督促经营者向供货方索证索票,向销售方供证供票,做到食品经营来源可溯、去向可追。(5)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容器。

4.环境卫生。(1)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2)室内道路清扫保洁不得低于二级保洁标准(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保持路面干净整洁)。(3)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一摊一桶,加盖密闭,摊内外整洁,无垃圾、杂物和污迹。(4)严格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分类处理。在交易区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增加固体废弃物和污水处理设备。(5)禁止使用燃煤设施。产生油烟的经营商户应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施。(6)禁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推广环保、可降解购物袋。

5.市场消杀。(1)建立健全卫生、消毒等管理制度和市场定期休市制度,休市期间组织市场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2)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

三、活禽市场管理

1.依法规范专门活禽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区域设置及管理,积极推行“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鼓励科学布局屠宰、销售网点,不断扩大冷链仓储物流能力,健全家禽产品冰鲜流通和配送体系,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

2.市场内的活禽销售区域相对独立设置、功能分区合理,宰杀间与活禽存放间应当隔离,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应当分开。

3.排风、照明、供排水、消毒和宰杀加工等设施齐全,墙面铺设瓷砖,废弃物盛放桶加盖密闭。

4.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宰杀场所以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建立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休市期间组织市场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洗、消毒。

5.活禽售卖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与其他区域相对隔离,有粪便冲洗设施,有独立的化粪池),活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管理良好。

6.无非法交易、宰杀或代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现象。

四、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设置合理,建设符合标准,免费使用,“三防”设施健全,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

1.公共厕所管理制度齐全,日常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公厕附近设置标有公厕标志、方向和距离的指示牌。

2.平面布局合理。设置洗手盆、面镜、废纸篓、挂衣钩等。厕位安装1.8米高防火、防腐蚀隔断及隔断门。独立红外线或脚踏式冲水蹲位。墙面贴瓷砖到顶,防滑地面砖。无障碍设施、通道及厕位齐全。

3.入口加装防蝇门帘,窗户、通风口有防蚊蝇纱网,室内悬挂灭蝇灯(距地面2米)。便池无污渍,无蝇无蛆无臭味。

4.公厕内规范设置“禁烟标识”(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以及部门落款等)。

五、病媒生物防制

1.病媒生物防制资料完整(如组织机构、专兼职人员、工作计划总结及记录)。

2.直接入口食品摊位无堆放的垃圾和其他杂物;各摊位必须有固定密闭的防蚊蝇罩,直接入口的食品上不得有蝇;不得有鼠迹、蟑迹、蚊蝇等。

3.瓜果、蔬菜摊位刀具、毛巾随时清洗干净,使用后必须放置在防蚊蝇罩内;切开的瓜果必须放置在防蚊蝇罩内,或用保鲜膜覆盖;垃圾随时收集进密闭的垃圾箱。

4.畜肉、活禽、水产摊位或门店,肉品放置在防蚊蝇罩内。活畜及鱼类宰杀现场垃圾或粪便必须实行袋装化管理,及时清运并冲洗干净地面,定期消毒。

5.市场内各类小门店“三防”设施完善,食品原料离墙离地分类分架放置,门店干净卫生;门店内无鼠迹、蟑迹。

6.市场内公厕入口加装防蝇门帘,窗户、通风口有防蚊蝇纱网,室内悬挂灭蝇灯(距地面2米);便池无污渍,无蝇无蛆无臭味。

7.市场地面无积水,全天保洁制度,垃圾台(垃圾收集点)密闭管理。

8.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病媒生物消杀活动,选用“安全、环保、有效”的防制方法,不得使用国家禁用、无证和私自混配的杀虫剂或杀鼠剂,做到科学、合理用药,无过度用药现象。外环境建立灭鼠毒饵站并定期投药,毒饵站要沿墙边、隐蔽处摆放,两边通透,避开雨水口和低洼处;用水泥或建筑胶固定牢固。

9.农贸市场内餐饮店。(1)餐饮店卫生整洁,门口有防蝇帘、纱门、风幕机等,或者旋转门、自动闭合门等防蝇设施。防蝇门帘要求:胶皮门帘应紧贴门框安装,上端高过门框,宽度大于门框10cm,下端离地2cm,两胶片之间须有2-3cm的重叠。风幕机的宽度应略大于门的宽度,风向略向外,与垂直方向构成15度角度,风力可及地。(2)餐饮店建议统一加装粘捕式灭蝇灯并定期更换粘蝇纸。(3)凉菜间、中央厨房等专间(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场所)密闭且不得有蝇。(4)后厨干净卫生无卫生死角,下水道通畅,无污物、沉渣,排水口有完善的金属防鼠栅(竖篦子)或排水沟有完善的横箅子,缝隙小于1cm,后厨窗户使用金属材质纱窗,无破损。(5)餐饮店、后厨地漏加盖,无破损,废弃的下水管道口堵塞。排风扇或通风口有金属网,网纱密度≥8目。(6)餐饮店、后厨与外界相通的孔、洞、缝应封堵(缝隙<6毫米),门窗、天花板无破损;地面、橱柜、冰箱、冰柜、厨具等用具下面和顶部无鼠迹、蟑迹及蚊蝇尸体。(7)木质库房门,后厨、餐饮店与外界相通的木质后门或侧门,下端用金属包被,高300mm。食品、粮食库房门口有金属挡鼠板,高600mm,门、窗、玻璃无破损。(8)室内垃圾容器须密闭有盖,室内厨余垃圾、排水沟无蝇类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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