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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四批)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03 10:57

截至2024年8月2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5件,现将第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2

受理编号为21号的信访问题为:眉县齐镇电管所因升高电线,砍伐该镇官村庵村2组栽种的5棵景观树,破坏树木。

眉县

经查,砍伐现场位于眉县齐镇村16组(原官村庵2组)村民房屋和道路间的绿化带内,不属于林地范围。今年6月因极端大风天气影响,银杏树顶部与电线打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村民要求,该组向村委会和齐镇电管站提出该问题,电管站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村组伐树,消除安全隐患。

无。


4

受理编号为23号的信访问题为:眉县常兴镇工业园区违规征收常兴镇侯家村基本农田,进行地下砂石开采,导致地下水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园区内常年向渭河排放污水,多家企业常年排放废气,严重影响环境。

眉县

经查,常兴镇工业园区涉及侯家村的土地征收及出让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批和手续办理,不存在违规征收、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采出砂石已全部处置,处置款上缴县财政。

园区内污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眉县常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经全面摸排,现场未发现私设暗管或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园区入渭排污口设置有标识。

园区内重点涉气企业1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般涉气企业4户,2户停产,调阅其余2户监测报告,污染物排放符合限值要求。

无。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630660,邮政信箱:宝鸡市金台区A17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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