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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一批)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10 10:52

截止2024年8月9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85件,现将第十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9

受理编号为54号的信访问题为:眉县齐镇官亭村村委会旁边有一生产箱子的工厂,噪声扰民且有刺鼻气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眉县

反映的为眉县齐镇鑫亨通塑料制品厂,对该厂生产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符合GB 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厂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前期,该厂夜间生产,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该厂已调整生产作业时间,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7时不进行生产。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630660,邮政信箱:宝鸡市金台区A17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 8﹕00-晚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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