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8月12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97件,现将第十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5 |
受理编号为67号的信访问题为:眉县齐西村姜眉公路向北100米宝鸡西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异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眉县 |
反映的宝鸡西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停产。查阅6月27日、7月17日自行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 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公司在浇筑过程中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出现异味,因企业停产,无法开展监督性监测。 |
是 |
该公司开产后,将对其开展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加强监督,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否 |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630660,邮政信箱:宝鸡市金台区A17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 8﹕00-晚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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