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47件,现将第二十六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2 |
受理编号为121号的信访问题为:眉县首善街道城西太白南路与310国道十字南侧陕西醉茴春酒业有限公司,酿酒厂散发臭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眉县 |
陕西醉茴春酒业有限公司2023年12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调试期间产生臭味,调试完成后一直未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在现场及周边环境未闻到臭味。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 |
是 |
已立案查处,要求其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该公司正在办理环评手续。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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