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长者模式

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眉县首善街道城西)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24 09:02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47件,现将第二十六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2

受理编号为121号的信访问题为:眉县首善街道城西太白南路与310国道十字南侧陕西醉茴春酒业有限公司,酿酒厂散发臭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眉县

陕西醉茴春酒业有限公司2023年12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调试期间产生臭味,调试完成后一直未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在现场及周边环境未闻到臭味。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

立案查处,要求其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该公司正在办理环评手续。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  

承办:眉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