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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合疗工作 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来源:网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1-21 14:21

访谈嘉宾:眉县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副主任  吴军科

 

 

 

主持人: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期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的嘉宾是县合疗办副主任吴军科。吴主任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节目。

吴主任:主持人好,各位朋友们,大家好。我是眉县合疗办副主任吴军科,首先感谢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县合疗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在这里我代表眉县合疗办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吴主任,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确实缓解了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得到了基本保障。请你介绍一下2019年新农合筹资情况。

吴主任:新农合资金来源分为个人缴费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两部分,2019年共770元/每人,其中政府配套资金530元/人,个人缴纳资金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普通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正常续缴参合的城乡居民按每人每年240元,新参合的城乡居民(2018年出生的新生儿)按每人每年220元。

2.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在省、市财政分别每人每年定额补贴45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元,剩余部分90元由贫困人口个人缴纳。

3.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和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由民政局审核确定资格,其个人缴纳部分由县民政局代缴,个人不再缴纳;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其中150元由民政局资助,个人缴纳90元;农村计划生育扶助户由卫计局审核确定资格,其中110元由县卫计局代缴,个人缴纳130元;失地农民和教职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县人社局、民宗局全额代缴,个人不再缴纳。

4. 中断参合的非贫困人口要补收上年度个人应缴纳的参合费用200元,否则不能享受2019年新农合补助政策。在集中缴费期未缴纳参合费用的农村居民,年度内如要参合,应按年度人均筹资总额全额缴纳参合费用,从缴费之日起设立三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主持人:听您上面说,新农合2019年筹集资金每人达到770元,目前我县参合人数26万多,请您谈一下,这么大的资金量,对老百姓来说,都从哪些方面给予保障。

吴主任: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给予保障:一是在户籍所在地卫生院或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报销;二是住院报销;三是患糖尿病等2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就诊报销;四是结核病患者在县医院、三陆医院,门诊检查、用药报销;五是65岁以上老人全口腔义齿报销;六是腱鞘囊肿等31个病种门诊日间手术治疗报销。至于每个方面的保障报销,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群众留意各种宣传页,宣传牌,也可电话咨询(5548672)。

主持人:健康扶贫是脱贫攻坚行动中“八个一批”中的重要一项扶贫措施,您能不能谈一下健康扶贫中具体扶贫政策?

吴主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以下扶贫政策:

一是政府资助参合:2019-2020年,由各级财政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省、市财政各补贴45元,县财政补贴60元,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个人缴纳。二是门诊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三是在市域内所有协议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报销。并同时根据住院费用,享受五道保障线报销政策,即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四是住院报销在卫生院免300元起付线,直接按90%报销;在县、市、省级协议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上提10%,分别按88%、72%、65%报销;五是2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报销总额在原封顶线上提高20%;六是享受市级5种疾病免费治疗政策和省级11种大病专项救助政策;七是大病起付线由8000元降到3000元;八是民政上按救助类别享受门诊和住院救助政策;九是经过几重保障后,享受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未达到80%的进入补充医疗保障救助,最终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80%。

主持人:感谢吴主任对以上几个方面的解读。今天的访谈,我们还准备了一些来自网友的提问,我们从中挑选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请吴主任解答回应。

第一个问题来自一位慢性病患者。这位网友问:听说新农合政策对慢性病患者门诊看病可以报销,我是一位糖尿病患者,已患糖尿病6年,并已经并发糖尿病肾病,多次在县医院住院,需长期使用胰岛素,这个可以报销吗?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吴主任:这位患者,你好,像你这种情况,属于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用胰岛素可以报销,一般人口每年最多报销1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报1200元。办理程序为:持患者近三年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合疗本、身份证、户口本,来眉县市民中心3号窗口,办理《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卡》。持就诊卡及以上证件在公立协议医院就诊,在门诊产生的相关费用按80%比例限额报销。

主持人:第二个问题来自一位西安的网友,这位网友问:我母亲今年55岁,长期在西安居住,但参加的是咱当地的合疗。听说现在看病都要逐级转诊,像我母亲这种情况怎么办理?

吴主任:这个问题问的很好,问出了当前很多人心中的疑问。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住院患者必须执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新农合政策在这一块也给予倾斜和约束。倾斜政策是凡参合患者符合转诊和分级诊疗规范要求,住院逐级上转的,上级协议医疗机构只收缴两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差额部分(限市域内,二级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未持有转诊手续的不予执行此规定。康复下转(由三级转诊到二级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二级转诊到一级医疗机构)者,不收取在下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

参合患者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住院治疗应持转诊单而未持有者,补偿比例在规定的同级协议医疗机构补偿标准基础上降低30个百分点进行结算。

对下列三类特殊人群住院,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一是孕产妇、5周岁以下儿童、65周岁以上老人;二是长期在外居住的(必须提供住院病历和工作单位、社区、学校及当地派出所等长期居住地证明等相关资料,在县合疗办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表);三是急诊、危重、术后复诊(一月内)、精神类疾病、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首次提供转诊单)等患者在基层不具备住院诊治条件的。

这位西安网友的母亲,就属于特殊人群中的第二种,长期在外居住的。需提供长期在外居住证明及合疗证,来眉县市民中心合疗办225室,办理《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在西安新农合协议医院住院时,直通车报销,且不下浮报销比例。

主持人:第三个问题是一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这位患者问:我在宝鸡市中心医院住院,听说贫困人口住院有多重保障,但我们自己不懂,会不会在报销时只报销了其中一部分,而把一部分费用漏报?

吴主任:这位患者,你尽管放心,不会漏报。农村参合贫困人口在市域内直通车报销医院开通贫困患者绿色通道,实现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即患者出院时,合疗科会通过电脑程序,一次性把相关报销费用结算清楚,并通过《陕西省城乡居民合疗报销结算表》清楚显示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五重保障”的具体报销金额。

如果患者在市域外直通车报销医院住院,所住医院进行新农合直通车报销后,回县市民中心“一站式”结算窗口办理剩余报销手续;在市域外非直通车报销医院住院,携带相关资料回县市民中心“一站式”结算窗口办理。

主持人:感谢吴主任为网友答疑解惑,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新农合制度的稳步推进,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会逐步提高。再次感谢吴主任做客今天的在线访谈。

吴主任:谢谢网友们的提问。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积极研究探索,努力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可持续的新农合保障体系,切实做好新农合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谢谢大家的关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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