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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20-00027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3-27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眉政办发〔2020〕7号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7 09:34:53

政策解读: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我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按照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宝农发〔2020〕37号)精神,结合我县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春防工作

当前,全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

情形势依然严峻。今年以来,湖南、四川先后发生2起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新疆发生1起口蹄疫、4起野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宝鸡市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有所抬头,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保护力不高,存在较大的疫情隐患。春季畜禽补栏调运频繁,候鸟向北迁徙,畜禽免疫抗体保护力下降等因素,都增加了疫病发生风险。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动物防疫工作严峻态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抢前抓早、周密组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坚决防止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叠加,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明确目标,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

2020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10日全面启动,4月30日结束。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集中免疫放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首位,切实抓紧抓好落实。

1.保证强制免疫效果。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强化“三级四方”签字制度和包联制度,夯实各镇街和畜牧兽医部门免疫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继续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做好猪瘟、狂犬病、新城疫的全面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实行分类指导,对散养户要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定期常态化补免,督促规模养殖场落实场企免疫责任,按程序进行免疫,确保群体强制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2.认真做好疫苗的供应和管理。各镇(街)要加强疫苗运输和保存管理,尽快组织分发春防疫苗,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要明确疫苗管理责任,做到计划科学、供应及时、使用合理、台账明晰,避免疫苗浪费和效价降低。

3.切实做好免疫登记和建档。各镇(街)要认真组织做好免疫登记和建档工作,督促规模养殖场户、村级防疫员、镇兽医站详细记录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规范建立动物免疫电子档案,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4月底完成散养户免疫信息录入工作,规模场免疫注射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免疫信息录入工作,努力提升防疫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

4.强化免疫技术培训。县农业农村局要以基层防疫人员为重点,围绕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免疫计划、免疫注射、疫苗保藏等技术要点开展培训,杜绝免疫中出现操作不规范、超剂量注射等现象。同时,指导动物防疫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严格消毒,降低新冠肺炎和人畜共患病感染风险,杜绝疫情传播。

5.加强免疫信息报送。各镇(街)要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及时报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并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

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直接关系生猪恢复生产大局,加之春季是生猪填槽补栏和仔猪调运的高峰期,也是生猪疫病的高发期。各镇(街)要扎实落实疫情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等综合防控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做好生物安全防护,提升全链条生物安全水平。县市场监管局要强化全县大中小餐馆、酒店餐厨废弃物的监管,严禁泔水喂猪。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处置,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疫情不传入我县。

四、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统筹做好常见多发病防治

各镇(街)、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人畜同步、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综合运用监测、检疫、免疫、扑杀、消毒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宝鸡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防治目标落实。要加大狂犬病的防治力度,切实做好有主犬只免疫工作。重视炭疽、牛结核等病的防治工作。要统筹做好生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的防疫意识,降低畜禽发病率、死亡率,努力将疫病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五、继续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各镇(街)要深入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加大重点环节和异常死亡动物的检测力度。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做好口蹄疫、禽流感、布病和马传贫、马鼻疽等国家重点病种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统筹猪瘟、狂犬病、新城疫等病种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病原分布状况,科学研判疫情态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上报疫情。进一步强化县级兽医实验室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县林业局要加大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和跟踪,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继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要继续强化关键环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管理,督促养殖主体落实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开展产地检疫,严格执行落地报告。加强调运监管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严查违规调运行为,明确备案车辆的清洗、消毒责任,切断流通环节传播途径。严格监督生猪屠宰场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驻场检疫“两项制度”,落实屠宰检疫“五不得”。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强化主体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处理病死畜禽。配合市场监管局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加强监管排查,严格落实按时清洗、消毒等措施。

七、继续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

各镇(街)、县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预备队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切实做好应对突发疫情处置的各项准备,做到“常抓不懈、有备无患”。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及时应对,果断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危害、消除影响。

八、严格督查,夯实各项工作责任

各镇(街)、县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包联制度作用,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制度、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确保免疫、监测、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严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镇(街)重大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对免疫不到位、疫情报告不及时,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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