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20-00033 | |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5-28 |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眉政办发〔2020〕20号 |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恢复生猪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县生猪生产恢复,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宝农发〔2020〕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省市对生猪产销平衡区的定位,我县被确定为生猪及其产品主产区和调出区,通过综合施策,确保到2020年底产能恢复到常年水平,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到2021年,实现自给平衡、略有调出,为全市生猪生产稳产保供大局做出贡献。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要以鑫源鑫、金兴农、愚公养殖等规模化养猪场为重点,鼓励支持中小养殖场积极增栏补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协调解决好新建生猪养殖场规划、土地、环保、项目等问题,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设施装备水平,稳固提升生猪产能。积极扶持汤峪镇钟吕坪村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金渠镇红星村绿生源50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指导、协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积极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生猪标准化发展,力争每年至少创建市级示范养殖场1个;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积极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支撑作用,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人员包场包户指导制度,提升养殖场户技术水平。各镇街、部门要加大生猪生产方面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引进一批国内生猪行业大型龙头企业落户投资,探索开展龙头企业帮扶养殖户恢复生猪生产试点,推动全县生猪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粪污资源利用。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落实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组织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总结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生态养殖模式,积极争取中省项目支持,力争圆满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任务。县发改局要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场所,解决中小散养户粪污处理问题,力争到2020年底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5%以上、95%以上和100%。
(三)落实用地环评政策。县生态环境局要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审查或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采取在线填报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县林业局要按林地征占用程序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各镇街要落实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业用地,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申请后予以备案。同时,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眉政办〔2019〕60号)文件要求,依据禁养区划定标准,加强对村组散养户的管理,严禁超范围划定禁养区。加快清理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有效有序做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的清理和搬迁工作。
(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县金融办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展抵押担保物范围,为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县财政局要加强协调服务,加快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持续开展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进一步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覆盖面,全面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降低养殖风险,为生猪产业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养殖场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
(五)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落实中省政策要求,扎实开展基层动物防疫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尽快补齐防疫机构体系和人员队伍短板,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争取中省市政策支持,加强县镇两级兽医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尽快发挥县镇两级兽医实验站技术支撑作用,提升疫病监测诊断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狠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镇街要严格实行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机制,继续修订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规范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加强春秋两季重大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持续落实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实行生猪等活畜禽及其产品指定通道运输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压实压紧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新规定,积极推进由集中免疫向程序免疫转变,实施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程;引导鼓励规模养殖企业、屠宰企业等自建车辆清洗消毒中心,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和规范疫情报告程序,对故意迟报、瞒报、谎报尤其是阻碍他人报告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七)强化屠宰加工企业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县内天蓬肉业、鸿飞肉业2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屠宰“两项制度”,严把六关(进场前查证验物关、临床观察关、瘦肉精检测关、非洲猪瘟PCR检测关、无害化处理关、电子出证关);指导生猪屠宰企业积极实施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大产能释放;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企业10项管理制度,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八)加强猪肉市场监测预警。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运用直联直报平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生猪屠宰统计监测系统,加强种猪和仔猪调运监管,促进生猪及产品有序流通。县发改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要建立猪肉市场监测机制,对全县猪肉市场供应、价格、市场监测等情况进行调研和监测,科学预测、预报和预警,根据市场供需变化做好应急储备,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猪肉市场经营供需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生猪生产协调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生猪生产恢复政策,促进生猪生产恢复。
(二)增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广播、宣传彩页等方式,广泛宣传扶持生猪生产的资金、土地、环保、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生猪生产、价格监测,开展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引导养殖场户增养补栏,努力营造发展生猪生产的良好氛围,增加群众养殖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三)认真落实政策。各专班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生猪生产稳产保供稳价工作,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猪肉等“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支持措施,对照全县生猪生产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建立任务清单,逐级细化分解,层层压实压紧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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