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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26-00011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2-16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眉政办发〔2026〕3号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
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2-16 11:36: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5〕12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宝政办函〔20261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经政府同意,现将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删去公安局主管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二、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删去公安局主管的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三、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增加林业局主管的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四、根据《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增加县交通局主管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将县文旅局主管的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名称调整为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措施审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名称调整为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将生态环境局主管的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名称调整为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住建局主管的燃气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作出调整,实施层级由县级调整为市级权限,住建局不再审批;删除县林业局主管的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八、根据我县地理环境因素删除县农业农村局主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渔业捕捞许可”“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渔业船舶国籍登记”5个行政许可事项

九、根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删除县住建局主管的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十、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宝政办函〔20261县市场监管局主管的“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的实施机关作出调整,实施层级由县级调整为市级权限,县行政审批局不再审批

十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此前我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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