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22-00084 | |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08-03 |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2年8月)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全县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已过有效期以及试行的规范性文件,除程序性规定、技术规范和实施法规、规章以外,原则上一律废止,确需继续使用的,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印发。
按照《宝鸡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县司法局对现行有效的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继续有效的3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过期废止的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列入废止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本次清理结果,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施行继续有效、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觉维护法制统一。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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