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一、普查依据
人口普查是指国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全面地、逐户逐人地进行调查登记。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2019年10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并对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二、普查目的
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住房等方面的情况,为国家科学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以及社会福利等政策提供非常重要的统计数据,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最终会使每一个参与普查的人受益。
三、普查时点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四、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五、普查内容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方法与历次人口普查的变化
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即“户籍地和居住地两头登”。主要变化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采用电子方式登记,由普查员手持移动终端设备入户开展登记;普查对象也可以通过网络自主进行登记填报,自主登记仅限短表、死亡人口调查表,自主登记填报时间为11月1日-5日。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七、普查组织实施
(一)全国统一领导。
(二)部门分工协作。
(三)地方分级负责。
(四)各方共同参与。
八、普查主要工作阶段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以上工作都在10月31日前完成。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这是普查中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也是事关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九、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
2.确保数据质量
3.提升信息化水平
4.加强宣传工作
十、作为普查对象应该怎样配合普查工作
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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