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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眉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5-10-31 08:40:46

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眉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1.制定《实施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为认真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形成齐抓共管消防安全新局面。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夯实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督责任、行业系统管理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人民群众社会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2.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3.制定《实施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

4.《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八章,共七十三条。

第一为总则。第一条到第五条,主要是明确制定文件的目的、依据和工作原则,对消防安全责任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系统、社会单位、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职责,作了规定和明确。

第二为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责任。第六条到第十条,主要对人民政府、镇街和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进行明确

第三为职能部门监督责任。第十一条到第十六条,主要是对消防、应急、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进行明确。

第四章为行业系统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到第四十条,主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消防安全行业系统管理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章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第四十一条到第五十条,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法定代表人、具有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建筑物所有权单位及管理使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运营单位、大型连锁企业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明确

第六章为人民群众社会责任。第五十一条到第五十九条,主要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和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高火灾风险的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志愿者、家长或监护人等人民群众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明确。

第七章为责任落实。第六十条到第七十条,主要对对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进行明确,通过建立督查、函告、会商、约谈、通报、警示、挂牌督办、表彰等监督和激励制度等,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第八章为附则。第七十一条到第七十三条,主要是《实施办法》涉及的相关用语解释以及文件实施时间。

《实施办法》包含两个附件。分别为《眉县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眉县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对政府主要领导职责、政府分管领导职责、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予以明确。

《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对政府工作部门共同职责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城管执法大队、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林业局、县民宗局、县供销联社、县气象局、县金融监管支局部门单独职责予以明确。

5.《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6.《实施办法》的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自202510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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