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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眉县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5-11-05 10:55:00

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眉县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1.制定《实施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张涛: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饮水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规范我县城镇供水用水活动,保障供水用水安全,维护供水单位与用水户合法权益,推动城镇供水事业协调发展解决当前供水用水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2.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张涛:为规范城镇供水与用水活动,保障供水与用水安全,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优化供水服务质量,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3.制定《实施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张涛: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宝鸡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关于水资源管理和城镇供水用水工作的相关规定。

4.《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张涛:《实施办法》共六章五十条,涵盖城镇供水用水全流程管理。

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到第五条,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及职责分工,确立供水工作原则,规定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机制。

第二章为水源与水质。第六条到第十三条,规范水资源规划与保护,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监管责任,禁止污染水源行为,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和自备水源工程,细化供水水质标准及检测要求,强化水质监测工作。

第三章为供水工程建设和设施维护。第十四条到第二十四条,明确供水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界定供水设施产权归属与维护责任,禁止擅自改动公共供水设施,划定设施安全保护范围,规范建设工程对供水设施的影响处理,明确消防用水设施建设管理职责。

第四章为供水与用水。第二十五条到第四十五条,规定供水单位资质要求及供水义务,明确用水户权利义务,规范供水价格制定原则,细化用水手续办理、水表管理、水费收缴及异议处理流程,禁止各类违规用水行为,明确公共事业用水管理要求。

第五章为罚则。第四十六条到第四十八条,明确对违规供水用水行为的处罚依据,对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执法、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规定相应惩处措施。

第六章为附则。第四十九条到第五十条,解释城镇供水、二次供水等核心术语含义,明确办法施行时间与有效期。

5.《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张涛: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水用水及其相关活动,包括城镇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等供水方式,以及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用水活动。

6.《实施办法》的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张涛:2025年1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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