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营头镇人民政府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03 15:47:49

类别:B类

营政函〔2025〕40号

签发人:薛丹

侯增刚、张军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红河谷村眉太高速出口沿线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的建议》(第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镇镇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镇政府高度重视该建议,及时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及乡村振兴办具体办理。公用事业服务站第一时间联系村组,对眉太高速出口沿线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营头镇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11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0万元,在红河谷村实施环境卫生整治提升项目,计划浇筑排水渠3340米、建设沉淀池140立方米、安装6米太阳能路灯65盏、配备四格式垃圾分类箱45个、硬化道路182米,目前施工合同已签订,待资金到位后将第一时间开工建设。通过该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红河谷村沿线基础设施,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