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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02 10:15:00

类别:B类

眉交函〔2025〕13号

签发人:范新辉

郑海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状况的建议》(第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路域环境监督执法。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交警部门的联勤联动机制,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对运肥车辆的管理监督,教育引导群众运输农肥时覆盖严实、少载慢行,对严重滴漏抛洒事件进行严格处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路域环境保洁保畅。强化与镇(街道)村组的联系,广泛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宣传,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强化路况巡查,提升巡查频次,做到对占道堆粪等情况巡查处置常态化。强化对各养护公司的监督管理,将占道堆粪、路面堆占清理等工作成效,纳入养护工作考核内容,并与养护经费拨付挂钩。

特此答复。


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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