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眉交函〔2026〕10号
签发人:范新辉
魏向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横渠镇土岭村“古潼路”铺设柏油的建议》(第1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安排专人进行了实地查看。您反映路段由村道和生产路串联而成,其中S310至河滩村委会段为村道,路况质量较好;河滩村委会至潼关寨段为生产路,路面宽度较窄,坑槽较多。生产路未纳入交通部门养护范围,交通部门无法对其实施项目;村道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计划将村道养护工程纳入“十五五”交通项目规划库,但目前尚无正式文件,相关数据采集系统也没有开通,所以您的建议暂时无法落实,敬请谅解。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关注相关政策,待政策放开后,我局将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将S310至河滩村委会通村路列入养护计划,全面对路面病害进行处理,并积极争取“白变黑”改造。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恳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特此答复。
眉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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