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眉交函〔2026〕15号
签发人:范新辉
侯增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快速干道霸王河经济工业园以南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安排专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沟通。上级部门近年来一直没有为农村公路安装路灯的项目,也没有此方面的规划,您的建议,暂时没有专项资金予以解决,敬请理解。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将快速干线大中修项目纳入陕西省“十五五”交通项目规划库,项目实施后,该路的路况质量、标线标识、警示装置等将大为改善,车辆通行安全能得到有效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恳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特此答复。
眉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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