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眉自然资函〔2026〕30号
签发人:闫建锋
张军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集体经济留用集体土地指标的建议》(第5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留用集体土地是保障被征地集体长远收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关键举措,您的建议契合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导向,我局高度认同。当前,我县严格按征收面积要求核定留用地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指标统筹。允许跨村联建、镇街统筹,集中连片开发,破解零星指标落地难。
2.简化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开发、作价入股、置换物业等多元模式。
3.强化保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规模与占补平衡,推动指标尽快落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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