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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发展和改革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6-10 18:00:00

类别:B类

眉发改函〔2026〕10号

签发人:赵宝英

韦天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曹梁村村委会院内闲置空地、建设公共充电桩(充电站)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充电桩建设的总体原则:您所提出的建议,与省市县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向镇村延伸的政策导向相契合,依据《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应大力推广。但是在目前实际建设中,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论证。项目建成后运营产生效益最为关键;若利用率偏低,不仅难以覆盖电费、运维及安全管理成本,还可能使村集体再次陷入资产闲置、维护负担加重及纠纷风险增加的困境。

二、目前建设充电桩的几点建议:

1.您提出的该点位未处于核心干道或主要车流走廊,过境车辆与外来车次有限,日常自然流量难以支撑公共充电站的利用率门槛,产生收益较少。建议对目前建站的地点可行性进行深入市场调研。

2.1050㎡空地可布局充电桩的数量,最终取决于临近台区容量、接入点距离及增容投资——许多非主干道点位的核心瓶颈并非场地,而是电力供应。建议预先征求电力部门的意见。

3.建议曹梁村或横渠镇主动对接新能源充电运营公司进行建设。

三、争取项目支持:目前国家对村级建设充电桩没有资金支持,后期我局将加大与省市能源部门的协调和联系,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减少村委会自建资金负担。

感谢您从村民出行便利与村集体经济增收角度提出的务实建议,我们后续将重点关注村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相关政策支持。

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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