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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24 10:05:00

类别:B类

眉交函〔2025〕31号

签发人:范新辉

胡云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各镇和公共场所设立张载及眉县历史名人标准像(半身像)的提案》(第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建议在西宝高速眉县出入口、常兴出入口和眉县东站等场所设立张载像及眉县历史人物提案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及时与高速和铁路部门进行了沟通联系,经联系,高速和铁路部门隶属省级部门管理,两家单位也很关心眉县文化品牌建设,但因高速出入口和铁路场所均已规划建设完成,后期需规划建设文化氛围营造方面无经费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我县旅游文化品牌建设,在重点路段建设“公路驿站”时,内部设置触屏式多功能电子显示屏,为过往游客提供我县人文地理、产业特色、交通路网、旅游景点、特色小吃等内容,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交通运输文化动能。

特此答复。


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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