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眉文旅函〔2026〕20号
签发人:王景龙
李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自驾车营地,助力县域旅游产业发展的提案》(第43号)收悉。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文旅产业发展,特别是自驾车营地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2026年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办理,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自驾游已成为主流出行方式,“候鸟式”旅居、乡村露营等新业态持续升温。我县旅游产业经过多年发展,构建了以太白山、红河谷生态游为核心的全域旅游体系,但仍存在过境游多、停留短暂、单一观光消费弱等问题。您提出的建设自驾车营地,作为“文旅+交通+乡村”融合载体,既能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又能填补县域文旅产品供给空白,还可助力乡村振兴,精准契合我县2026年“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主线,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完全采纳您的建议,并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逐项推进落实。
一、聚焦科学选址规划,夯实营地硬件基础
一是优化空间布局。结合我县2026年“一核两带、全域联动”发展思路,以太白山、红河谷为核心区域,优先在毗邻交通干道、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利用未利用地、闲置工矿用地或乡村集体土地进行选址,降低用地成本,符合“复合利用土地”政策导向。二是坚持复合型建设标准。指导营地按照“基础功能+特色体验”模式建设,核心功能区涵盖自驾车露营区、房车宿营区、服务中心、停车场及水电保障设施;特色功能区设置农产品展销、户外拓展、亲子游乐、乡土文化体验等内容。三是融入本土文化元素。营地建筑采用乡土风格,融入农耕体验、非遗展示等内容,与周边自然景观和乡村风貌协调统一,打造具有眉县辨识度的自驾车营地。
二、聚焦创新运营模式,激活集体经济活力
一是推广“政府+企业+村集体”合作模式。政府负责基础设施配套与政策支持,引入专业文旅企业负责营地运营管理,村集体以土地或闲置资产入股分红,带动村民参与服务接待、农产品销售等环节。二是延伸产业链条。在营地内设立县域农产品展销中心,组织农户直供猕猴桃等生鲜果蔬、特色手工艺品;开发“营地+研学”“营地+康养”“营地+节庆”产品,如农耕研学营、星空露营节、乡村音乐会等,提升消费附加值。三是强化客源引流。结合“太白山星空露营季”等品牌活动,与周边城市自驾车俱乐部、旅行社合作,推出“县域自驾精品线路”,利用短视频平台宣传营地风光与乡土体验,吸引年轻消费群体。
三、聚焦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要素保障支持。积极争取将营地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用地清单,享受用地指标“应保尽保”政策;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批,为营地运营办理相关证照提供便利。二是加强资金扶持力度。整合乡村旅游发展、乡村振兴衔接等资金,对营地建设给予前期补贴,对获评C级以上的营地给予分级奖励;协调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支持盘活闲置资产投入营地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由县文旅局牵头,联合自然资源、交通、农业农村、属地镇街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营地规划、建设、运营中的难题,形成工作合力。
四、结语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自驾车营地、助力县域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为我县丰富文旅业态、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推动全季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结合2026年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工作部署,持续推动自驾车营地项目规划论证、招商引资和落地建设,切实将您的睿智之言转化为推动县域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策。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旅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您继续为眉县文旅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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